某集團公司改革發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的決策部署,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為重點,深入實施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圍繞打造現代新國企深化改革,加快完善中國特色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全面對標國內外同行業先進企業的管理,更廣更深落實三項制度改革,全面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新型經營責任制,健全更加精準靈活、規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機制,激發各級干部員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激發企業活力,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到2025年底,集團公司內部崗位、編制、職能明確,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競爭激勵、選人用人和利益分配機制全面建立,實現人力資源價值大幅提升,全員勞動生產率、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得以提高,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能力明顯增強,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企業提質增效
1.聚焦主責主業
按照“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做精一業”要求,深入推進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加快形成“一業一企、一企一業”新格局,努力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從嚴核定集團公司下轄企業主業,原則上平臺公司主業不超過3個,其他企業不超過2個。
2.壓減法人層級戶數
著眼集團公司轉型升級需要,強化與同行業先進企業對標,常態化壓減存量法人,做到能壓盡壓、能減盡減。堅持非必要不新設法人原則,精準控制新增法人,確保法人戶數增長與企業發展協調同步、總量平衡。嚴格法人層級管理,平臺公司管理層級原則上控制在3級以內,其他企業2級以內。
3.規范參股企業管理
堅決清理經營效益差、長期不分紅、存在風險隱患的參股企業;加強參股企業管理人員派出、章程修改、國有產權登記等基礎管理,有效行使股東權利;充分論證,嚴格篩選參股合作方,科學把控新增參股投資,防止產生低效無效投資及退出難題。
4.對標一流管理提升
學習一流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深入查找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持續加強企業管理的制度體系、流程體系、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執行體系、評價體系等建設,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落實市場化經營機制
1.完善新型經營責任制
注重國有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辦法與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制度的有效銜接,防止多頭考核、重復考核。分層分類落實董事會職權,強化外部董事規范管理和履職支撐,完善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制度。科學確定經理層契約內容和考核指標,嚴格按考核結果兌現獎懲。加快在業務模式清晰、管控關系明確、發展目標具有挑戰性的專業化子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對職業經理人的管理更加體現市場化屬性,給予職業經理人更加寬松的政策制度環境。
2.健全市場化勞動用工機制
完善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優化考核指標體系設置,推行考核結果強制分布,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綜合運用轉崗、降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方式,將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落到實處。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嚴把入口關,對于新進員工,除退伍軍人安置、特殊專業需求等情形外,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做實全員績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剛性運用,通過培訓、換崗、解除勞動關系、引導自主創業等方式,不斷暢通業績不達標人員的流動和退出渠道。
3.深化薪酬分配機制改革
健全更加精準靈活、規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機制。合理確定工資總額基數,掛鉤工資效益聯動指標,調控工資總額增減幅度,探索實施單列管理、結構化工資和周期制管理等新舉措,健全完善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投入產出比等掛鉤的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建立員工薪酬市場對標機制,合理確定員工薪酬,提高與績效掛鉤的浮動薪酬比重。推行一崗一薪、易崗易薪,合理拉開同一層級不同崗位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收入分配差距,破除平均主義。完善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核心關鍵人才薪酬制度,加大收入分配向基層關鍵崗位、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苦臟險累崗位傾斜力度,推動中長期激勵政策更大范圍、更大力度規范實施。
(三)以管資本為主強化國資監管
1.健全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體系
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加快補齊集團公司國有資產監管方面規劃投資、國企改革、產權管理、財務監管、業績考核、指導監督等領域的制度短板;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不符合國資監管新要求,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或者不一致、不協調的監管制度;加強制度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制度規定的具體含義和適用范圍,確保制度全面正確執行。
2.優化監管方式
打造以管資本為主,事前、事中、事后全覆蓋的閉環監管體系,事前監管事項為戰略規劃、主業定位、負面清單、層級管理、對外投資等,事中監管事項為制度建設、內審風控、賬戶監測、財務審計、業績考核等,事后監管為巡察整改、審計整改、責任追究等。推進信息化與監管業務深度融合,統一信息工作平臺,實現實時在線動態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強化業績考核
深化國有企業分類核算、分類考核。根據不同企業情況,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突出企業不同發展階段考核側重點,進一步提升考核精準度。競爭類企業重點考核經濟效益、資本運營效率、人均勞動生產率、精益管理水平、價值創造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等;功能類企業在保證合理回報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基礎上,重點考核保障國民經濟運行、發展重點產業以及完成重大專項任務等情況。
4.構建監督體系
加快構建業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的出資人監督工作閉環。統籌企業內部監督資源,在企業黨組織領導下,推動紀檢監察、財務、內審、內控、風控等各監督主體協同聯動組成“大監管”體系,提高企業內部監督機制有效性。推進企業出資人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社會監督等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機制,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
5.嚴格責任追究
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監督,突出對“三重一大”決策、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產權交易等重點環節的監督,嚴肅查處侵吞揮霍國有資產、利益輸送等違規違紀問題。堅持違規必究、追責必嚴,下大力氣抓落實、重執行,切實增強制度和規定的剛性約束。
(四)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
1.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
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把黨的領導貫穿到集團公司治理全過程,動態優化國有企業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推動黨的領導與現代企業制度相融合。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完善“第一議題”制度,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完善黨建工作體制機制
推動建立統一歸口、責任明晰、有機銜接的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堅持和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經營業績考核、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同步實施、有效聯動。探索建立在集團公司所屬企業與其他標桿企業黨建交流工作機制,以黨建為紐帶深化與標桿企業對接工作。
3.推進黨建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
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推動黨建和生產經營有效聯動,廣泛開展黨組織“聯系項目”“攻關項目”活動,積極組建黨員“服務隊”“先鋒崗”“責任區”。全面推進“國企精品黨支部”建設,積極培育國企文化,打造一批國企黨建品牌。
4.推進清廉國企建設
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構建縱向到底的責任鏈條。強化對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加強廉政教育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堅持有腐必懲、有案必查。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打造清廉品牌,形成清廉國企建設良好局面。